【明報專訊】駕駛開篷車的商人往旺角夜總會尋歡,涉嫌向月入3萬元的女公關聲稱為北京高官介紹「小姐」,邀請女公關拍攝裸照供客人挑選,並給予5000元酬勞;惟商人及後致電向她勒索3萬元及要求性交,更威脅將裸照放上互聯網,並涉將事主的八達通卡盜去。商人昨日在區院否認威脅性交、勒索及盜竊等4項控罪,案件開審。
報稱為家族打理租務生意的商人陳德光(50歲),否認4項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13日,以威脅手段促使X小姐進行性行為,以及勒索及盜取對方3萬元,另偷走一張八達通卡。辯方向法庭申請豁免在庭上宣讀罪行詳情,並即時傳召事主X小姐作供。
X小姐自稱月入3萬
樣貌娟好的X小姐現年28歲,她作供時說,04年由內地來港後,在旺角一間夜總會任職公關。去年10月11日,她首度與被告會面,兩人在房內飲酒猜拳作樂,未幾被告提出將有北京高官朋友來港,礙於身分不便到夜總會消遣,遂邀請X小姐拍下裸照供客人挑選,倘若被選中,可獲大約5000元酬金。X小姐聲言為金錢而「博一博」,便即場脫衣拍照,更憶述當時為了酬金感到開心及興奮。
X小姐續稱,翌日接到被告電話,要求她外出接待北京客人,但她已改變主意,不想接客。她接受盤問時說,自己月入3萬元,覺得在夜總會較好,故拒絕被告的要求。
威脅交歡 涉偷八達通
同月13日下午,她再接到被告電話,即遭對方以粗言穢語要求即時見面相好,並要她帶現金3萬元,否則會將裸照放上互聯網。事主為免影響與男友關係,遂帶同現金應約,並乘坐被告的開篷跑車往黃金海岸酒店飲紅酒,隨後往九龍塘時鐘酒店交歡,更由女事主支付房租及酒費。X小姐續稱,二人交歡後,被告未有刪除事主裸照,更反口要求事主多陪他一晚。
辯方反指事主不滿肉金低
不過,辯方盤問事主時,反指她不滿肉金只得500元,又指事主曾發手機短訊予被告,卻沒有提及勒索事件。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