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讀了一本關於吳宓的回憶錄,在文革後身故的大學者吳宓先生,有「教授中的教授」之稱,作者是吳宓教授的好朋友、大學英文系的退休教授。
說來慚愧,我忘性大,連書作者和書的內容,都忘得差不多了,卻記得其中一個細節:吳宓生前酷愛寫日記,多年堅持不懈;文革期間,他又費盡心機改日記,調整日期,改寫事實,重抒感想。這一小事,直教我悲歎:人間何世!
本來,最原本意義上的「日記」,是寫來給自己看的。備忘在此,透露秘密在此,記事抒懷在此,文學青年因之練筆,戀愛中人借之抒懷。日記是另一個「我」,它聆聽、撫慰、開解現實中的「我」。所以,好些人的日記帶著鎖。不過,日記未必只供自己看,魯迅在寫給自己看的那種以外,還寫「支日記」──給日記開分支,為的賺稿費。許多大人物,生前意識到對歷史的責任,又不願隱私過早曝光,便在遺囑中規定日記在死後多少年才公開發表。
法國大作家羅曼•羅蘭的日記十年前才出版,他的去世卻在五十多年前。且剔除那種「讓人人看」的日記,因為它徒具形式,卻沒有日記所必備的隱私。日記,不管讀者是唯「我」一人,還是包括愛情警惕性極高的內子外子,它最顯著的特點在於真,或者說,相對地真,又或者稱為:「真」在虛偽的世界所退守的最後壁壘。一個人,再矯飾,城府再深,也不必向日記撒謊,一如貪虛榮的小姐,獨處深閨時仍愛素面。
那麼,好人、好教授吳宓,為什麼要在日記上造假呢?他竄改個人歷史,自然不是為了自欺,而是為了欺人。那時的當政者有搜查、審查私人日記的癖好,日記的內容,是最有力的罪證。尋章摘句,可以判定其惡攻罪、影射罪;日記所披露的人際關係,還可以株連別人。
為了斷絕隱患,吳宓要修改已消逝的生命;為了向當局證明清白,他要給過去的思想和感情塗抹紅色。一個以良知為靈魂的知識分子,到了改日記的田地,生命之可哀,思想自由之完蛋,不是已到極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