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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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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六四 2007年12月11日

【明報專訊】回歸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但由於「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因此兩地在人權問題上有所差異。例如,香港市民可自由參與每年在維園舉行的六四悼念晚會及其他公開活動,因為香港《人權法》中規定,市民有和平集會的權利。

內地嚴禁公開悼念

相反在內地,市民並不能公開進行任何六四悼念活動,政府亦限制有關六四事件的資訊在內地流通。07年6月3日晚上, 六四學運參與者、內地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帶領妻兒,在友人陪同下到天安門廣場散步時,突然被七八名便衣警察帶往公安局查問兩小時後才獲釋。浦志強向《明報》表示,公安警告他「六四」事件政府已定性,在天安門廣場這樣敏感的地方從事「違法」活動,要承擔責任。

另外,07年6月4日,四川成都市的《成都晚報》在其中一個小分類廣告中,藏有一句「向堅強的64 遇難者母親致敬」,政府當局立刻介入,要調查該事件,當時甚至有消息指該報或會遭停刊整頓。

在07年的六四燭光晚會上,播出六四死難者袁力母親李雪文的錄像講話,她表示她們這批天安門母親,一直不能公開祭祀親人,因此香港在回歸祖國後,現時剩下的一點點自由更顯珍貴。若有一天香港都不能公開悼念六四,那便會變成「無聲中國」。

[想一想]

1.你從什麼途徑了解六四事件? 你覺得有需要認識六四事件嗎?

2.內地政府不容許市民悼念六四,及獲得有關六四的資訊,這削弱了人民的什麼權利?

3.香港與內地對六四悼念活動的不同處理,反映兩地的人權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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