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委員會2007年10月推出天倫樂調遷計劃,預留1000個單位,讓居住在新界滿10年的年輕公屋家庭,搬遷至市區與年長父母為鄰。但計劃只收到約270宗申請,只佔預期的四分之一。房委會委員指計劃未如理想,反映手續繁複和門檻過高,建議放寬居住年期限制。
房委會去年通過多個天倫樂房屋計劃,方便年輕公屋家庭以加戶、合戶和調遷等不同方式與長者父母同住(見表),回應去年10月施政報告的家庭為本理念。
天倫樂在8月和10月分別實施,其中約1400個公屋輪候冊家庭,因為與長者父母共同居住,可獲提早上樓,若申請家庭有一個核心家庭和兩名年老父母,更可獲配同一屋h內兩個獨立單位,方便互相照應,輪候時間由約兩年縮短至18個月。此外,天倫樂加戶和合戶計劃亦促成逾300多個長者戶與年輕子女同住。房屋署發言人表示,這些計劃已達到預期效果。
讓年青家庭與長者同區
此外,房委會自07年8月起放寬租金援助,「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的租戶便可申請減租25%至50%。截至10月底,約有1.4萬戶接受租金援助,每月約有800宗新增成功申請,較2006年同期的每月500宗增加六成,發言人表示,計劃已讓更多有需要租戶獲得援助。
但設有居住年期限制的調遷計劃,反應卻未如理想。去年10月房署推出調遷計劃,讓居住在不同地區的年青家庭和獨居長者戶,可透過調遷居住在同一地區。但居住在新界公屋的年青家庭,卻須住滿10年,才可申請調遷至現居市區屋h的父母的附近。
促檢討資格加強宣傳
房委會雖預留1000個市區及擴展市區的單位供調遷之用,但發言人稱,計劃於去年11月截止,共收到約270宗申請,房署今日起陸續為合資格申請人安排編配。
房委會委員王坤稱,申請宗數較預期少,房署須檢討申請資格及加強宣傳。他表示,天倫樂下每個計劃的資格不同,例如調遷有居住期限制,其餘則沒有,令居民無所適從。另一委員陳鑑林則稱,申請程序順暢,但房署可檢視被拒的申請個案,研究放寬計劃。兩人均認為10年調遷限制期過嚴,房署應降低門檻讓更多年青租戶受惠。
明報記者 賴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