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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會通過法案 助次級房貸業主 2008年1月18日

【明報專訊】鑑於房市放緩已波及加州的經濟發展,州議會已初步通過一項對房貸加強監管的法案,以協助申請了次級房貸的業主得以避過住屋遭沒收的命運。

由州參議院執行主席佩拉塔提出的法案,要求房貸公司在調高利率時,必須在120天前通知業主,同時要求貸款公司或經紀與供款有困難的業主面談,磋商解決方法。法案稍早獲州參議院銀行金融保險委員會通過。

鑑於房市問題愈益險峻,財政部長保爾森與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亦相繼敦促房貸公司暫時凍結利率調升,或容許財困業主可以重辦貸款。佩拉塔認為,房貸公司如能在住屋進入收樓程序前,盡快與業主會面溝通,將有助房貸公司了解業主的財務狀況,或透過貸款顧問修訂房貸條款,避免住屋遭沒收。除了佩拉塔的法案外,還有多項與房貸危機相關的法案將會在州參眾兩院提出。

州眾議院銀行和金融委員會已表態支持委員會主席劉雲平提出的法案,當中要求房貸公司需要向州政府匯報他們協助財困業主的結果。劉雲平希望有關數據,能反映房貸公司有否積極協助業主們渡過難關。

另外,劉雲平也計劃提出另一項法案,將會結束房貸公司被指釀成收樓潮的其中一項營業手法,他估計有關法案會遭到房貸業界的激烈反對。

法案將會禁止房貸公司向提早還款的次級房貸業主徵收罰款,同時禁止房貸公司推出一些期初還款額極低的房貸計劃,當中連利息支出也不足夠償還。

法案也要求房貸公司必須查證,究竟借款人有否能力償還貸款,同時禁止房貸公司向經紀支付獎金,以鼓勵經紀游說借款人申請利率較高的房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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