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黨初選制度,原則上就是選出每州出席民主黨及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的「宣誓代表成員」(pledged delegation),在會上分別推選出兩黨的總統候選人。每州有不同的出席大會名額數目,如何分配這些名額,會按每州自行制定的規矩作出。
●在每一個州分,兩黨各自分配出席名額的方法,通常是根據本黨州內初選的得票率,按比例分配給幾名得票最高的參選人;贏得某州初選,往往不代表勝利者就能獨攬所有該州出席名額
●獲選拔的「宣誓代表成員」,須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宣誓,以地方意願作為投票依歸
●每州的黨代表大會出席名額,除包括「宣誓代表成員」,還包括「超級代表」(Super delegates),他們主要是該州兩黨知名人士,如州長議員等,他們並非經由初選表決推舉,可按個人心意投票;舉例說,加州440個出席名額,便只得約370個是「宣誓代表」
●在兩黨全國代表大會上,哪位總統參選人得到最多出席者支持,就能獲推舉為該黨總統候選人
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
●與會代表為4049人;要成為總統候選人必須獲至少2025人(簡單大多數)提名
●3253人為「宣誓代表」、796人為「超級代表」
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
●與會代表為2380人,要成為總統候選人必須獲至少1191人(簡單大多數)提名
●1917人為「宣誓代表」、463人為「非宣誓代表」(類似超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