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編導李慧娜(藝名拿拿淋)涉挪用同性好友的銀行戶口,以侵吞撰稿及資料蒐集費被捕,案件昨開審。疑遭挪用戶口的女子以控方證人身分供稱,除設計海報及紀念品外,從未為港台提供上述服務,不排除涉案款項可能以該台另一個節目的名義「開數」,以支付有關報酬。
中性打扮的被告李慧娜(35歲)昨否認侵吞撰稿和資料蒐集費約1.9 萬元及處理有關犯罪收益。港台數名職員亦到庭支持,包括與被告同遭廉署檢控的港台助理節目主任陳敬創。
涉吞稿費18900元
控方指出,被告於01年5月以前曾接觸好友吳盈輝女士,指她撰寫了一些稿件,卻不方便以自己的戶口接收費用,遂在吳的同意下使用其銀行戶口接收報酬。惟被告疑於同年4月4日至8月7日期間,不誠實地製備3份申領表格,指吳為節目「海琪的天空」撰稿及蒐集資料,涉款18,900元。
留一頭飄逸長髮的吳盈輝,原為被告的中學師妹,後來二人分別赴加國留學及漸成好友,回港後二人更合作開設公司,情如姊妹。吳昨在庭上堅稱從未為《海琪的天空》服務,更強調:「我只係識設計!」
不過,吳在辯方盤問下,透露曾替港台節目設計海報及紀念品,又指港台在發放報酬前不會預先通知,更遑論發出收據;吳亦同意涉款有可能是港台以《海琪的天空》的名義,向她支付的設計報酬。
辯方又指出,被告與吳相識廿載,感情深厚至會共用銀行帳戶,對方財政緊絀時亦會二話不說兩脅插刀,吳供稱被告於01年欠下卡數,她亦曾用銀行戶口「過數」借錢予被告,被告亦會用戶口還錢給她。惟事隔7年,吳難以確定雙方戶口款項往還的銀碼,故帳目有機會出現混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65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