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學校假期,所以阿美要帶同她的兒子來我家做清潔工作。這個阿美亦夠可憐,兒子的父親回廣州與她結婚,但並未立即申請她移民美國,直到孩子出生了,做父親的才申請他們來,孩子第一次見到父親時已經三歲了。可恨的是,這個男人並未與這兩母子一同吃過飯,他只是把兩母子安置在家中,自己則早出午夜歸,雖然阿美默默忍受他在外面有女人,只希望他看在兒子份上接受她。
阿美的希望成空,這個男人向她提出離婚,為了不想付贍養費,他甚至對法庭說孩子不是他的,檢驗基因的結果是令他無法抵賴,每月要付贍養費給兒子,直到兒子十八歲,雖然也有付贍養費給阿美,但只付很少,而且因為她結婚的時間不長,所以只付兩年。
阿美在美國只有兩個同鄉女朋友,可以幫助她不多,她只好打電話叫在廣州的父母寄錢給她,同鄉女友給她母子一間房住,借一輛單車給她,她就是踏?單車到新僑服務中心找工作,到成人學校去唸英文,她認為這兩件事對她是最重要的,有工作就有收入,不能靠在大陸的父母寄錢給她,只有識英文,她才不致又聾又啞。
她就是這樣開始在美國的生活,早上兒子上課後,自己就去上成人班,十二時就帶?麵包和水瓶,開始她的家庭工作,每天去兩三戶,但一定要適合她的時間,工作完才去學校接兒子回家。
這次看見她駕?一輛舊的美國車來,才知道她非但考了車牌,而且還是踏?單車到處去,終於以一千元買下了這輛舊車,她不用再踏單車來了。
像阿美這樣遭遇的過埠新娘很多,但像她那麼堅忍和刻苦又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