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請學券的本港幼稚園,均須於5年內通過質素評核,才能於2012/13年及以後獲得學券資助。教育局首席督學(幼稚園)楊馮慧懿認為,學券可推動幼稚園的質素。另外,當局公布,在06/08年度幼稚園「租金發還計劃」監察周期的初次評審中,有40所幼稚園未能通過。
租金發還計劃 40校「觸礁」
楊馮慧懿說,為期5年的學券,予幼稚園時間去適應政府要求,包括通過質素檢定來確立自評機制,及令部分未達標的幼稚園改進。她說,該局希望今年最少為130所幼稚園做評核。
有幼稚園校長指出,學券令教席增加,引致幼師「被挖角」,學校人才流失;楊馮慧懿認為,政府要求教師進修,可惜部分學校未能配合教師的進修計劃,結果流失教師。她強調﹕「若學校已確立監管機制,教師流失無損教學質素。幼稚園管理人亦可作即時調動,令新人適應。」
另外,所有參加「租金發還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均須接受政府兩年監察周期。教育局發言人說,06/08年度監察周期的第一次評審完成後,共有40間幼稚園未能通過,較上個周期同期的61間幼稚園未能通過為少。這40間幼稚園去年12月已再接受評審,結果下月公布。
發言人說,該監察制度準則包括幼稚園水準、課程水準、校舍標準、嚴格遵守《教育條例》,以及客觀條件如學額需求、收生及財政承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