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建築物消耗了全港89%的電力,但香港地球之友發現,取得自願性質參與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證書的791座建築物中,僅有一成樓宇是私人地產發展商擁有,反映計劃反應冷淡。立法會將於今天討論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望加強業主節能的動力。
機電署98年10月起推出「建築能源效益註冊計劃」,鼓勵建築物業主或管理處,在屬下的大廈推行節能,參加者登記後,應盡力在照明、空調、電力裝置、升降機及自動梯等5項設施上,做到節省10%至15%用電量的要求,每一個項目達標,便可發證書一張。當局希望合乎「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要求的建築物,可節省一成至成半的用電,亦能直接減排。
機電署資料顯示,在發出的1962張證書中,私人發展商只有125幢大廈登記,共發出212張證書,其餘大部分也是政府的建設取得。
團體批註冊計劃誘因不足
地球之友估計,以05年計算,其耗用了356億度電中,若所有建築物也符合「守則」要求,估計可節省35.6億度電,減少全港約一成(267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黃俊賢表示,註冊證書的誘因不足,很多地產商只會在自己的總部遵守「守則」,節省能源支出,卻不肯增加3%至5%建築成本,為業主省管理費,令到計劃推行近10年仍達不到預期效果。
團體建議參照能源效益標誌分級做法,按樓宇的節能表現設立分級制度,讓市民知道其節能級別。政府亦可提供優惠,鼓勵市民選擇該類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