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雙程證少婦疑因婚姻生活不和諧,手抱未滿1歲的幼子在天水圍天恩h外的明渠打算「投渠自盡」。少婦早前被裁定虐兒罪成,昨日被判18個月感化。裁判官判刑時勉勵被告好好生活,更強調要照顧孩子,必先好好照顧自己。
辯方昨為24歲被告求情時指她精神狀G並無問題,感化官亦相信她犯案只因情緒波動、婚姻生活不協調,以及家庭未能提供實質支持。感化官指年紀輕輕的被告已為人婦,面對照顧家庭的種種,在壓力下最終萬念俱灰,做出此等愚蠢行為。
辯方強調被告事後追悔莫及,希望對社會及其家庭加深負擔而致歉,亦承諾不會再犯。其丈夫透過律師表示,會積極協助妻子照顧兩名兒子,並在社工及感化官引領下重建和諧家庭。
「逆境始終都會過去」
裁判官黃汝榮提醒被告她對家人的重要,因此更要好好照顧自己,黃說﹕「逆境始終都會過去,法庭對你有很大信任。」最後囑咐她好好生活。
一直被形容為負心漢的被告丈夫,早前黃官裁決時明言希望他將來會更尊重及愛護每個家庭成員。然而,被告丈夫在庭外向記者吐苦水,指其妻子向來疑心重、缺乏安全感,又不擅長照顧孩子,更說﹕「呢次佢出返薛痝ㄚY見步行步,相唔相處到都係未知之數,就當畀多次機會佢。」
【案件編號﹕TMCC4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