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大仙前晚發生懷疑警員失職致長者失救死亡事件。一名育有11名女兒的66歲「多女婆婆」,前晚與家人相約到新蒲崗吃團年飯,距料婆婆行至黃大仙下h龍逸樓對開時疑心臟病發昏迷倒地,兩名巡警聞訊趕至,一人立即向傷者急救,另一人則召救護車到場。惟家屬指救護車在45分鐘後才抵達,老婦在寒風細雨間臉色漸白,送院後返魂乏術。消防處回應指,由於報案者講述肇事地點有誤,救護員在接報27分鐘才到場。
稱違「12分鐘抵現場」承諾
猝死婆婆梁綺霞,66歲,有11名女兒,患心臟病約5年,現時與親友居於黃大仙下h龍豐樓一單位。多名梁婆婆的親友昨晚在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陪同下會見記者,排第四的女兒魯慧好直擊母親斷氣經過,懷疑母親是失救凍死。並指摘救護車45分鐘後才到場,有違消防處「救護車需在召喚後12分鐘內抵達現場」的服務承諾,誓要追究責任。
事發於前晚約7時半,婆婆與兩名女兒及兩名孫子往新蒲崗與親友享用年夜飯,至龍逸樓對開時,婆婆突然仆前暈倒,兩名巡警聞訊趕至,一人為她進行人工呼吸及心外壓施救,另一人則召救護車到場。
梁婆婆女兒憶述,救護車良久未至,因現場極寒冷,親友欲替婆婆添衣被喝止,提出乘的士將婆婆送院又遭拒。至8時20分,救護車終於到場,惟婆婆送院後證實死亡。家屬獲悉噩耗後激動直指警員失職,又質疑「白車為何遲到場」,有救護員推說在晚上8時才接獲召喚往龍豐樓,由於地址出錯,故需繞路才抵達。王國興認為事件中有警員嚴重失職,今天將向警務處投訴。
消防指報案地點三度改變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前晚7時48分收到有關報告,報案人稱老婦在黃大仙下h龍豐樓電梯大堂遇事,救護員4分鐘後即7時52分已到場,但找到不到事主。其後再聯絡上報案人,對方指遇事地點應是龍澤樓,其間又再改為龍逸樓對開,救護員最後於8時15分抵達現場。警方發言人稱,正跟進事件。
心臟科專科醫生黃品立表示,100個心臟病發患者中,30個會當場死亡,另有30個送院後會無法救回,年紀愈大愈高危,故難以斷定婆婆是否因失救喪命。黃說,持續進行人工呼吸及心外壓是拯救心臟病患者的最佳方法,由於病人主要因心臟病患命危,而非低溫症,故添衣可能會阻礙救援,認為警員做法算是恰當,惜患者無法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