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藝人裸照風波有新發展,警方證實前日(周三)在新界拘捕一名29歲無業男子,懷疑他涉及發放近日在網上流傳的疑似藝人裸照,並在其家中電腦搜獲相關照片12張,被捕者周四晚遭警方落案控以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指案情嚴重,將他還押看管至下月28日再審。警方指被告共拖欠50萬港元卡數。由於涉案男子被捕後,周四凌晨繼續有新一批疑似藝人張?芝的極度淫褻裸照流出,警方亦坦言被捕者「未必」是發布裸照的「始作俑者」。警方消息稱,警方的調查會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發布者被捕。另外香港傳媒周五報道,裸照事件後,有人傳阿嬌自殺及張?芝鬧婚變,不過英皇已一概否認傳聞。(相關新聞刊C1)
涉嫌在網上發布疑似藝人不雅照片的無業男子鍾亦天,被控發布淫褻物品罪名,周五早上提堂,毋須答辯,法官指案情嚴重,將他還押看管至下月28日再審。警方指被告共拖欠50萬港元卡數。
29歲被告鍾亦天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他涉嫌在網上發布一張疑似藝人淫褻照片,警方在其電腦內亦發現12張有關照片。
裁判官早上查看過控方一張涉案呈堂照片後,形容被告的罪行嚴重,不論是否與知名人士有關,透過互聯網發放,可以造成很大影響,一經定罪,可能判監。而由於案情嚴重,加上控方證供強而有力,因此不准被告保釋,還押看管至下月28日再審,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指示。
被告不准保釋
而控方指,被告無業,但擁有7張信用出卡,共拖欠50萬港元卡數,顯示被告一貧如洗,有可能利用相片作不法用途。控方又說,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發放淫褻照片,警方需時檢查電腦,亦有理由相信被告會將照片作其他用途,所以申請被告還押。
不過,不少網民認為警方的拘捕行動只為殺雞儆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亦指出,警方有必要追查案中將照片上網的始作俑者,前日被捕的人可能只是「戇居居」將照片轉載,故警方不能只拘捕轉載者便草草了事。
案件有人被捕的消息,周三由出席立法會會議的警務處長鄧竟成親自「爆出」。他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此案,除了立即啟動緊急調查外,亦與香港互聯網供應商聯絡,要求盡快清除相關照片。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是於前日在元朗拘捕該名29歲涉案無業漢,他涉嫌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禁止發布淫穢物品」罪行。警方指出,不論當事人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作出發布、管有或輸入以供發布,均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有消息指被捕者曾受大學教育,是某討論區的活躍分子。
副警務處長(行動)任達榮說,警方是按網絡供應商提供的上載者IP位址,追查發現涉及香港以外的網站。警方透過國際刑警渠道,終於追查到該名涉案男子,並將他拘捕,不過,任達榮坦言,被捕者雖然疑曾參與發布有關相片,但「未必」就是首先發布者。
初步調查顯示,被捕男子與相片中疑似的藝人並無任何關係,初步相信不涉及勒索。警方至昨日仍是只接到兩名藝人透過其經理人公司報案,會聯絡他們協助調查,但目前仍未會面。
對於現時網上流傳的藝人裸照是「偽造還是『真相』」,任達榮說仍要研究。對於誰是首名將照片上載互聯網的人,任達榮表示,警方會透過科技鑑證一些「板斧」追查,但也坦言時間愈久,調查難度會增加。他不排除稍後再有人被捕。
對於不少市民曾在網上瀏覽及轉寄照片,任達榮說,無論傳送或轉貼不雅或淫褻物品,均屬違法,甚至是以手機或電郵轉寄亦可能違法,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被問及網上流傳一些經「打格仔」的女星裸照,任達榮則表示,轉載的「格仔相」是否屬不雅物品,須由淫褻物品審裁處裁定。
傳陳冠希借用林建岳私人飛機離港
香港演藝人協會及英皇娛樂均表示不回應事件。寰亞老闆林建岳昨晚出席公開場合時回應旗下藝人陳冠希捲入淫照事件時說﹕「好開心警方拉到那個人」,認為「不應為了一場惡作劇,傷害這麼多無辜的人」。對於他是否借出私人飛機讓陳冠希離港,他不作回應。
對於照片的來源眾說紛紜,有網友昨貼出有雜誌八卦專欄於年前曾報道,一名男藝人把自己與女藝人的四級親熱照存於電腦內,豈料遭黑客入侵,偷走了照片,並勒索男藝人,但男藝人未有付款贖相及報警,警方將案件列入高度機密檔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