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三藩市市府擬花費8億元翻新三藩市法院大樓的計劃,預料將不會納入市府推行的10年投資計劃中,此舉讓法律界人士擔心未來三藩市可能沒有足夠法院設施,處理不斷累積的刑事案件。
市府官員稱,現有的法院大樓已相當陳舊,在地震中可能不堪一擊,而且也沒有足夠空間處理不斷增加的刑事案件。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巴拉提稱,當局為打擊暴力罪案而加強檢控,對社區安全誠然是好事,但陳舊的法院大樓,已未能處理所有案件。
相比2007年2月,法院共有421宗重罪案件候審,但至本年2月,數字已升至697宗。巴拉提稱,如果被告行使其快速審訊權利,累增的案件將會令法院帶來重大問題。
在任何審訊中,被告有權要求在60天內召開審訊,鑑於去年積壓的重罪和輕罪案件已額外增加800宗,如果所有被告都要求快速審訊,法院在排期上將會面臨重大困難。
三藩市法院大樓於1958年落成啟用,分別在1979年和1985年擴建,現時高等法院、兩所拘留所、警察總部、警察分局和地檢處都坐落於法院大樓內。自80年代起,已不斷有官員要求對法院大樓進行翻新。
公務局局長Edward Reiskin稱,最近有研究報告指出,法院大樓現時的使用量已達飽和狀態,但鑑於公園和學校等開支項目處於較優先位置,因此在現階段要為法院大樓找尋翻新經費,可說非常困難。
按照計劃,法院大樓的翻新工程需要先進行環保評估工作,之後才把公債案送交選民表決,估計最早可於2011年送交選民表決,如公債案獲通過,新的法院大樓總部最早也要2019年才落成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