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美西版(三藩市) - San Francisco Chinese Newspaper
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HTML版     電子報(Emingpao)     昔日明報(Archive)  
主頁 要聞美國中國都會經濟體育明坊港聞娛樂副刊分類廣告工商專業報紙廣告

其他新聞
外州特許會計師註冊制度礙商業流通 業界望取消
[顯示全部題目]

HTML版 | 電子報 


[昔日明報] [搜尋明報]

都會 HTML版 | 電子報 [昔日明報]
 

州議會周三表決有薪病假法
商界領袖警告:後果得不償失
2008年4月7日

【美聯社沙加緬度六日電】州眾議院勞工及就業委員會,已定於周三討論由華裔民主黨州眾議員馬世雲(小圖)提出的有薪病假法案,期望能為數以百萬計因病請假而面臨工資削減的僱員,施以援手。

根據馬世雲提出的法案,在加州工作的僱員,每年將享有9天有薪病假法案,讓僱員生病時可請假休息,或請假照顧生病的家人,而遭受家庭暴力或性攻擊的僱員,也符合資格申請有薪病假在家休養。

馬世雲說:「僱員身體健康,生產力也隨之提高。研究發現有薪病假能有助減少公司僱員流失的情況,也有助減少疾病在工作場所散播,同時能提高員工的工作士氣和生產力。」

然而,迄至已至少有十多個商業團體群起反對有關法案,指稱引入有薪假將會增加公司的營商成本及責任。商界領袖也警告稱,法案將會降低工資,同時會減少健保覆蓋範圍。

加州商會發言人戴維斯稱,有薪病假法案實施後,有可能會帶來工作職位流失或減少工時等後果,對勞工階層而言其實是得不償失。戴維斯在聲明中說:「在經濟面臨困難情況下,加州應推行有利刺激職位增長措施,而非實施令僱主加重負擔強制措施。」

馬世雲稱,加州約有40%勞工在請病假時,不能支取工資,人數介乎500萬至600萬。

根據法案,在公司至少工作90天的僱員,將合資格申請有薪病假,僱員每工作30小時,將可累積1小時病假。僱用10人或以上員工的公司,每年將要為員工提供最多9天有薪病假,小商業每年最多可提供5天。請病假的僱員將可享有與上班時相同的薪酬。

三藩市與首府華盛頓早已實施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員工提供有薪病假,目前國會與至少另外10個州,正在草擬引入有關法例。

加州大多數員工,都受到加州殘障保險的保障,讓員工因病、受傷或懷孕產子而無法上班時,可以申請有關保險來彌補損失的工資,最高為52星期的工資。

另外,員工也可以申請最多6周有薪假,照顧初生嬰兒、剛領養的子女或生病的家人,這個福利計劃與SDI一樣,是由僱員支付的入息稅資助,在請假期間,僱員最多可獲補償55%工資,或每周最多917元,款額與加州殘障保險一樣。因工受傷或患病的僱員,也可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彌補因為未能工作而損失的工資。

今日相關新聞
州議會周三表決有薪病假法
[顯示全部題目]

回頁頂
要聞 | 美國 | 中國 | 都會 | 經濟 | 體育 | 明坊 | 港聞 | 娛樂 | 副刊 | 分類廣告| 工商專業 | 報紙廣告| 昔日新聞 | 電子報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2585 Third Street, Unit 100, San Francisco, CA94107
Tel: (415) 358-3615     Fax: (415) 358-3614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5) 358-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