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26年行醫經驗、曾因多次專業失當而遭醫務委員會警告的註冊西醫蕭定榮,昨再被醫委會裁定他兩項專業失當,判罰停牌3個月。一名擁有碩士學位的年輕女士投訴蕭定榮,指他3年前涉嫌在一間美容中心內,向她處方兩種減肥藥物,卻沒有替她作適當檢查及解釋藥物副作用,令她服藥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等反應,又投訴他亦未有在藥物上作正確標籤,當中包括危險藥物芬特明(Phentermine)。
投訴人張小姐年約30歲,身材中等,外表清秀,擁有碩士學歷,05年7月光顧現已倒閉的美婷醫學美容中心(簡稱「美婷」)銅鑼灣分店,購買減肥療程,在肥胖部位注射消脂藥物,其間同時口服兩種藥物,包括助去水腫的藥丸和消脂膠囊。她指出,藥袋上並無註明病人和醫生姓名,亦沒有藥物名稱及服用劑量等資料。
張小姐指出,首3至4次都由蕭定榮為她注射,至8月中蕭離職,療程由另一醫生接手,但由於多次打針令張小姐的大腿、臀部出現嚴重瘀黑,卻沒有任何成效,故要求公司停止療程及退款。
出現副作用 醫生不解釋
她表示,療程一開始,她便服用由美婷職員提供的藥物,數天後開始有頭暈、心跳加速等反應,令她感到辛苦,當蕭為她注射時,曾向他查詢有關藥物的副作用,但蕭沒有向她解釋,又沒有叫她停藥,只叫她把分量減半。
她強調,在整個減肥療程開始前,蕭並沒有為她作任何身體檢查,她又表示曾向職員查問,得悉若要預訂減肥藥,必須提早通知讓蕭帶來。
蕭定榮接受聆訊時否認指控,堅持從未為投訴人處方該兩種藥物,又指在療程中得悉張小姐服用某些藥物後出現不良反應,但不想干涉其他醫生所開的藥,故每次都示意她應找開藥的醫生查詢,但可先減藥量。他又指出,自己是受僱主所託才到美婷幫手,並非受僱於美婷,故一直沒有收取任何酬勞。
醫委會主席謝鴻興判決時表示,委員認為蕭定榮作供並不誠實,因為他有26年行醫經驗,為病人注射減肥藥時,已知她有對藥物有不良反應,卻不追問,是違反常理,相信他明顯知道張小姐服用什麼藥物及其分量,故信納投訴人的證供。
他又指出,消脂膠囊含有芬特明,對心血管有影響,是危險藥物,若非張小姐自行停服,可能已有嚴重後果,蕭在開藥前未有為病人量血壓或查問病歷,又沒有在藥袋上作正確標籤,認為蕭罔顧病人投訴,由於蕭兩年前曾犯下類似的專業失當,故今次判罰停牌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