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柴亞敏報道】人行道上騎車非法,亦不安全。耆英行動聯盟昨日發起一項安全騎單車宣傳活動(右下圖,柴亞敏攝),寄望讓行人、單車手和駕駛者之間互相合作,達致途人安全的目標。
行人安全項目協調員Pi Ra指出,兩年前耆英行動聯盟開始展開如何騎單車才是安全和合法的信息教育,發現很多騎單車市民不知道在人行道上騎單車是違法的,亦未意識到對行人會造成危險。「迄今還繼續發生在人行道上騎單車」,他說﹕「我們收到老人、殘障人士被單車撞倒的個案。他們不知道如何在不傷到他人的情況下騎單車。」
盲人Ross Woodall講述自己被單車撞的經歷。他憶述﹕「我在街上走,有人騎單車從後面上來,一下子就將我撞倒在地﹔她自己也跌倒,可想而知她的車速有多快。接著我要致電警察,但她什麼都沒說,自己爬起來就離開。」「還有一次在Hayes街和Van Ness街十字路口,一部車輛停在斑馬線上,阻止了我過馬路,令我不知道是否應該繼續繞過它過馬路,還是要選擇保護自己的安全。」
包括市參事朱嘉文、達利、麥高理都派出代表予以支持。達利助手John Avalos本身是騎單車一族,他表示﹕「人行道是行人的,如果我在人行道上,我就會下來推著車走。」他稱這樣確保老人、兒童和家庭都得到保護,因為每個人都有責任正確使用人行道,互相配合。
Pi Ra表示,人行道上騎車不合法的,可能使老人、兒童和殘障人士及市民受傷,騎單車者本身也不安全。他指,未來三個月將重點展開外展教育,配合執法手段,然後查看有無收到良好效果。此項宣傳活動由市公共衛生局撥款,宣傳地區以北市場的Civil Center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