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財政司長曾俊華在預算案中公布會向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後,當局正式定出計劃細節,受惠者要在財政預算公布前一年有收入紀錄,以及月入不逾1萬元,若僱員有多個戶口,須合併計算收入,以確定是否合資格。當局會在本立法會會期內盡快提交草案,希望在08/09年度內開始向有關戶口注入款項。
據曾俊華原來的計劃,只有預算案公布前3個月內合資格的強積金戶口持有人方能受惠,但他後來宣布放寬至預算案公布前一年,即07年3月1日至08年2月29日,令受惠人數增至170萬。
月入不逾1萬 170萬人受惠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財政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在170萬受惠者中,包括約160萬名強積金計劃成員及約13萬名職業退休計劃成員,庫房需動用款額會由原來的85億增至115億元。
在計算入息準則時,當局要確定在有關期間,戶口持有人有「最近月入紀錄」,在有關入息月份起計連續3個月內的最低月入不超過1萬元,便符合注資資格;針對在同一時間有多份工作人士,當局規定須合併計算收入是否低於1萬元,以確定是否合資格。
建築飲食業計員工1年平均收入
建築工人及飲食業行業計劃僱員亦受惠,當局會以這類臨時工過去1年平均收入計算,月入低於1萬元就可獲注資。
當局需要修訂條例配合計劃,包括賦予積金局權力為每名合資格成員向強積金計劃注入款項;當局亦規定受託人須給予有關人士書面通知,確認已把供款注入其戶口。受託人若不遵從規定,會被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