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沙加緬度二十八日電】州參議院周一通過法案,要求銀行和其他貸款公司,在沒收房屋後,要繼續打理這些銀主盤,以免住屋因為無人打理而有礙景觀,損害市容。
根據法案,如果銀行或貸款公司沒有這樣做,地方政府有權在發出14天通知後,向違例者徵收罰款,罰款額每天1,000元。
加州已成為全國銀行收樓潮的重災區,當中以中谷地區最為嚴重,當地有不少業主,因為無力負擔利率調高後的供款,結果遭貸款公司沒收住屋。
不少住屋遭銀行沒收後,由於沒有住客打理,結果雜草叢生,有不法分子甚至破門入屋大肆破壞,或非法入住這些住屋。而後園的泳池,也因為乏人打理,結果成為滋生蚊蟲的溫床。
這項由民主黨州參議院執行議長佩拉塔(見小圖)提出的法案,也要求面臨銀行收樓的業主,要給予租客60天迫遷通知。
法案最後以28票對10票送交州眾議院表決,由於法案屬緊急法案,因此在州長簽署成法後,將會立即生效。
佩拉塔稱,當局有必要盡快採取行動,因為浮動利率持續調整至更高的利率,有消費者團體預測,在未來兩年,有多達40萬個家庭或會喪失家居。
空置住屋如無人打理,除影響市容外,也容易成為罪惡滋生的溫床。而物業價值下跌,也導致市府稅收減少,或會影響當局推行的執法行動。
佩拉塔早前提出的法案版本,由於遭到銀行及房貸公司業界反對,1月曾遭州議會否決。
佩拉塔之後同意撤銷法案中部分條文,當中包括要求貸款公司在調整利率前4個月,要向業主發出通知,以及在收屋前,要與業主面對面磋商,這些條文撤銷後,房貸業界不再反對有關法案。
根據新修訂的法案,貸款公司在展開收屋程序前30天,仍需要派員或致電聯絡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