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報載,「北大醉俠」孔慶東為新著《正說魯迅》舉行簽名售書會,演講中披露了魯迅的經濟狀況:魯迅的收入分為固定薪水、講課費和稿費三部分,其中的第一項為300大洋,相當於北京普通市民的100倍。後來,魯迅辭職不幹了,成了一名文化鬥士,當時主管教育部的蔡元培邀請他作特約作者,依然每月發300大洋的薪水。
魯迅這出名的硬骨頭,錢照領,人照罵,這是他的風骨。不過,我們一直忽略了另一面:發錢的一方。這忽略是一貫的,也許是無意,也許是不願正視。國民政府方面,能容忍,能在它所「養活」的人的斥罵前保持開明的、民主的、寬宏的、開放的態度,這一點更具有制度上的遠程意義。就整個社會而言,政府是強勢一方,是主動一方,人們偏偏不提,一味歌頌它的對立面。
我們只讚美戴鐐長街,臨刑慷慨高呼口號的革命志士,卻沒顧及到當局並沒有剝奪犯人最後的言論自由,它要這樣做,易如反掌,把死刑犯塞進悶罐車,拉到刑場秘密處決也行,甚而像對付共產黨員張志新那樣,先割掉她的舌頭,更為利落。我還想到40年前大陸一齣紅遍全國的歌劇《江姐》,共產黨員們在囚牢一起繡迎接解放的紅旗,何其明目張膽!我就此明白國民黨垮台的部分原因:監獄不可言狀的自由寬鬆。
我這麼說,絕非巴結當政者,好討個政協委員的頭銜。而是要提醒世人,把焦點聚集在當政者身上,監督它,批評它,讓它的施政進入民主的軌道。這比讚美個別的抗爭者更具有普遍的意義。並非人人都有意願或條件殺身成仁,但掌權者盡可使權力的行使符合人性。此所以我讀激烈批評當道的社論,馬上想到報社是否須將魯迅讚美「撫哭叛徒的吊客」,嫌天真了些,我們要注意刑場的電線桿頂端,有沒有架設數位錄像機,被錄像的吊客會不會送去安全部門存檔,甚或當場被加上「為反革命分子張目」的罪名,抓進秦城監獄。吊客的背後最好長一隻眼,提防密探的暗槍。
作紙上的清流,歌頌以卵擊石式的抗爭,比起監督當局,努力建立一個「聽任吊客撫哭叛徒」,歡迎為民請命的制度,是不是更為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