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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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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員:10億列意外損失 2008年5月8日

台外交醜聞損失10億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7日找來外交部、審計部、主計處,以及財政部「算帳」。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外交部是否要將這筆錢列為財產損失,成為全民埋單的呆帳?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說,依《審計法》可屬「意外事故」處理,審計長林慶隆立刻表示反對。

不過,外交部稍後強調,此案外交部向檢調告發後已進入司法程序,巴新建交經費遭中間人侵吞的款項,仍列在外交部暫付款項下,政府會持續追人追錢,絕無意圖以任何理由「搓掉」本案,更未打算為呆帳結案。

外交部次長侯清山表示,建交款的撥付程序一般是建交成功後,錢才會轉到對方國公款帳戶,巴新案是第一個沒有這樣做的案例。副主計長鹿篤瑾也說,這個個案撥款過程「有瑕疵」。

對於這個特例,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追問是誰下令撥款?楊德川表示,是參事張強生指示,會計單位在匯款前曾有疑慮,但張強生說這是經業務單位評估最好的方法,因此並未表達反對。

盧秀燕對此很不滿,痛斥若每個會計人員都這樣做,以後還需要會計程序嗎?

林慶隆表示,台巴建交有關經費2,980萬美元,是以2006年度機密預算經費暫付,截至今年4月底仍帳列「暫付款」,正對相關作業程序請外交部提供資料中,尚未完成審計程序。

這筆帳究竟要如何核銷?賴士葆問外交部,有沒有要用《審計法》第58條列財產損失把它「搓掉」?楊德川不表反對地說:「若法律有規定則可處理。」

賴士葆進一步說,法律規定是要符合遺失、毀損及其他意外事故要件,外交部要用哪一個標準?

楊德川說,「當然」是意外事故。他的回答讓在場立委譁然。

不過,楊德川仍說:「我的認知中,這當然是意外事故。」並強調自己不是業務單位,是會計單位。賴士葆說,這樣的回答簡直是打了檢調一個巴掌,痛斥楊德川竟然還好意思這樣講。

立委轉向林慶隆問同樣的問題,林慶隆對楊德川說法表示「我不以為然」。他說,公款撥付應該要達到目標,若沒有達到,就應該往把錢追回的方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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