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7歲同性戀少女疑墮求職陷阱。少女去年獲聘為卡拉OK夜總會文員,但上班首天即被委派「陪客唱歌傾計」,及後疑遭一名任職清潔公司董事的49歲顧客強姦,男顧客昨否認強姦罪,案件在高院開審。少女作供時承認「唔用腦」,誤信當日委派她陪客的女同事是好人。
被告關志榮(49歲)被控於去年8月1日,在油麻地寶靈街新環球夜總會內強姦17歲女事主。
現年18歲的女事主中五畢業,她供稱去年7月31日在《壹本便利》(即現時《FACE》)的附屬刊物《交易通》看到招聘廣告,內容指「招請文員,略懂電腦,經驗不拘」。事主當日往事發地點面試,男子「阿輝」知道她「識電腦、玩MSN及加減計算」後,即以月薪9000元聘請她為文員。
事主續稱,翌日上班後一直未獲安排工作,遂坐在一旁唱歌;其間一名叫「阿Sam」的女同事讚事主唱歌好聽,又表示事主要負責「跟單」,有時或要入房「陪客唱歌傾計」。
「阿Sam」其後以人手不足為由,吩咐事主「陪」被告,事主入房後與被告傾談時事新聞、「睇掌」及玩骰盅,及後被告問事主「是不是處女」,事主雖未曾與男人性交,但有感同性戀未獲認同,遂回答自己並非處女。事主供稱,被告及後以陰莖插入其下體,但被告當時堅稱只是「磨」其私處外部。
女事主認「有時諗洐囓庛ㄐv
事主指出,被告事後給她500元,由於「阿Sam」曾表示禮貌上要收客人小費,事主遂收下。事主接受盤問時,透露自己報警後仍相信「阿Sam」是好人,她說:「我知我有時諗洐囓庛ㄐA好多人都咁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