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現時法定有薪假日(俗稱勞工假)只有12日,連同7日的法定年假,藍領打工仔每年有薪假期有19日。職工盟引用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指出,在103個國家或地區中,香港僱員可享用法定假期數目在全球排名尾四。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已向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提交私人法案,要求將所有公眾假期列做勞工假期,令勞工假增加5日,共17日。
范徐麗泰說,未收到李卓人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一旦收到,會由相關決策局研究有否違反議事規則,並會再徵詢法律意見後,才作裁決。但她指已收到相關的動議辯論,將會在立法會大會辯論。
有薪假「兩制」對部分僱員不公
李卓人指出,國際勞工公約規定僱員做滿一年,可享有不少於3個工作周的有薪年假,但現時香港法定年假只有7日,遠低於國際標準,且員工要做滿兩年後,每年方加一天年假,至上限14日,即要做9年方有14日年假。
在法定有薪假日方面,現時坊間分別有兩種不同假期,一是勞工假,每年有12日;另外則是俗稱「紅假或銀行假」的公眾假期,每年有17日。
李卓人指出,法定有薪假日出現「兩制」,對部分僱員不公平,放勞工假的便較放「紅假」的每年少5日,現時本港300多萬僱員中,差不多60%僱員(超過180萬人)是放勞工假,當中以零售、飲食等服務業從業員為主。
國際勞工組織報告指出,發達國家每年可享的假期總數約為30日,香港合共只得19日(7日年假及12日勞工假),遠低於標準,並在全球排尾四,只較新加坡、菲律賓和墨西哥高。
廠商會會長尹德勝及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均表示,若突然增加5日假期,必定會增加僱主的經營成本及加重人手安排壓力。劉展灝補充說,現時僱員每星期已有一天休息日,故假期數目並不如報告所說那麼少。